普世价值概念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4:48:22

在哲学或人文科学上,普世价值泛指那些不分畛域,超越宗教、国家、民族,任何一个自诩文明社会的人类,只要本于良知与理性皆认同之价值、理念。

  大概内容如下:

  人道:
  四海一家,每个人都跟我一样是人类兄弟。因为如此,所以无法坐视拥有同样血肉的人类兄弟同胞活在痛苦、不幸、不公义之下。

  人本:
  以人为目的,而不以人为手段。

  平等:
  人人生而平等,生而自由。平等与自由,都是每个人与生俱来之自然权利,而非国家、元首、君王或宗教领袖所恩赐才拥有。只要是人,不分种族、肤色、贫富、性别、宗教、国家、民族,大家都享有同样身为人的尊严。

  尊重:
  每个人都有跟我一样的尊严;将心比心,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追求自由时,须以不侵犯他人为其界限。

  法治:
  人民为国家的真正主人,此为民主的基本定义,而政府只不过是人民之仆;执政者乃受人民所暂时委托而赋予暂时权力,并非国家真正的主人。正因如此,执政者必须依大家所公认之法律为标准来治理国家,而不能依个人好恶随意变更标准,而令国家的主人——人民感到无所适从。

  多元:
  每个人、每个族群、每种观点、每个文化都有自己独有的特质,也都有自己存在的价值,因此没有谁比谁更正确或高一等。即使目前某一方居于主流,也应尊重与包容其他不同的存在与声音。即使不同意对方的意见,也应该捍卫对方充分表达意见的自由。

  普世价值泛指那些不分畛域,超越宗教、国家和民族,任何一个自诩为文明社会的人类,只要本于良知与理性皆认同之价值、理念。

  有人认为丛林法则和自然竞争也应该算作普世价值的一部分。宗教界人士则认为神学观点也是普世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

  在哲学上,普世价值指一些有限的、所有人类都认同的观念的集合。
  天赋人权: “人”的位置高于“国家”;“人”才是国家存在的目的,而非“人”为了国家而存在。因此,国家有义务捍卫人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如生存的权利、免于恐惧的权利、生育的权利、知的权利、免于匮乏的权利、思想的自由、表达的自由、集会游行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