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女子“七出三不去”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8:25:12

“七出”“三不去”是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中对于婚姻的解除所作的习惯性规定。正式归入律法,是从唐代开始。
七出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特别要说明的是以下三点:无子,是就妻子过了五十岁以后来说;口多言,指拨弄是非、离间亲属。妒,更多是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忌嫉有害于家族的延续;恶疾是指耳聋、眼瞎、腿残疾等严重的疾病。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另外,若有义绝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7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窃盗有所取无所归”3不进:“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并没有后世说的那么灭绝人性嘛,在重视孝道的父系社会这已经是比较讲人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