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体检被误诊为乙肝因此而受到同学的排斥我应不应该追究医院的责任?(最好是法律上的帮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8:18:28
我是一名高三的学生,今年6月参加高考。4月初我们学校组织去医院进行体检,可是肝功结果出来后,学校竟然通知我说我的肝功有问题,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接到这个通知后,我的父母也放弃在外地的事业连夜从外地赶回。这个消息也很快在同学间传开,我成为同学排斥的对象,天天被孤立。家里也被这个事情整的人心惶惶的。我是在接受不了这个结果就去同家医院做了一个详细的检查,可是结果却是完全正常,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

肝功能检查据说相隔几天检查结果都会不一样的,影响结果的因素太多了。
现在人没事就最好,再跟你的同学解释清楚就好了。
现在卷入法律纠纷对你高考没有任何好处的。

属于 应该追究学校和医院的法律责任
他们应该给与几千块钱 的精神赔偿 还要道歉

维权是一个很困难的事情

算了吧,人没事才是最重要的!

你可以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打听一下能不能再申请重新体检肝功能。如果可以的话那就万事大吉了。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可以选择法律途径的。向学校或者医院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申请重新做出检查,并且可以申请别的医院的。或者法院指定的有一定资格的医院。让你的体检单可以重新把肝功能改一下。这个诉讼你还可以申请医院的误诊赔偿。我国的赔偿法还没有正式的出台新的规定,现在正在酝酿。会把精神赔偿加进去的,不过现在没有。你可以让律师帮你具体的说下怎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