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关于中国-东盟贸易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03:54
急求关于中国-东盟贸易的问题
进口某项原产自泰国的货物,正常可以享受中国-东盟协定优惠税率,但货物卖方为香港中间商,货物亦经香港转运,但付有香港中检公司的未加工证明,国内报关时海关说经过香港贸易,不能享受优惠税率,如果没有经过,就可以享受,是这样的吗?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
1:现在马上和泰国方面联系,要求他们尽快做出该货物的原产地证。
2:让泰国方面将做完的原产地证寄到你公司,你带着香港出的 《未加工证明》和《原产地证》(FROM-E)以及一份情况说明(具实反映情况)交到海关。因该没什么问题。
海关的出发点是认为你转运后怀疑该货不是产地为泰国货物,但是有了原产地证就能证明了。
说了怎么多,给点分吧~~

据商务部2005年6月27日公布的消息,从2005年7月1日起,《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始实施。根据协议,双方将全面启动降税进程,首批7000多个税目的产品将开始降低出口关税。双方将用20天的时间对彼此的关税减让表进行技术性核查,并调整相关的海关数据系统。7月20日起,正式执行降税后的新税率。
不少网站上对此次降税均有相关报导,其中有文章提及“泰国农产品中的橙汁、咖啡、茶叶、香料、糖、油脂、蔬菜……等是此次降税的主体”,这引起了笔者的注意,这是说7月20日后泰国的食糖关税要下调了吗?更值得关注的是,《协议》实施后,中国的食糖进口关税又将会有怎么的变化?我们知道,在东盟6个老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中,泰国是食糖出口较多的国家,若中国食糖关税调低,对泰糖向中国出口是相当有利的,对中国国内食糖市场价格也将有相当重要的影响。那么,究竟中国的食糖是否是此次“7000余种商品下降关税”的主体呢?

三、区分“常规贸易商品”、“敏感性商品”和“高敏感性商品”,了解降税时间进程。

根据《协议》,协议中的商品区分为“常规贸易商品”、“敏感性商品”和“高敏感性商品”等三个范畴:

(1)没有被列入“敏感性产品”和“高敏感性”项目清单的商品都属于常规贸易项目。从2005年7月1日起,东盟各国政府就将开始大幅削减这些常规贸易项目的双边贸易关税,到2010年,中国和6个东盟老成员将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关税,建成自由贸易区。

(2)中国和每个东盟国家被允许列入“敏感性产品”清单的项目最多只有400个。这些“敏感性产品”将从2012年起逐步削减关税,当年减税20%,到2018年,这些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