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有关税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3:01:07
请问一下大虾,现在我还不是个体户,但我想去注册一个个体户(注:我没有也不要门面),经营范围是办公设备、耗材、电子设备,而且我还想能给客户开具发票。我想问的是:
一、每年的工商管理费有多少呢?因为可能我一年才几个业务,如果赚点小钱,还要缴过多的管理费就划不来了,那就不用注册个体户了。
二、据 我的经营范围,是不是要到国税去办,就是买发票本,还有个问题是我这种经营范围,是缴定额税还是什么?我想根据我所开具的发票缴税,就是说根据自己的业务量缴税,比如我开了一张9千的发票,那么就只缴一定比例的税,平时没有业务就不缴税了。
三、一些单位,他们要付款(比如货款等)给我,他们只能通过把钱划到我的帐户(超过1千),是不是我的帐户如果是个人帐户就不能划进来(除非以工资等其他名义),那么如果我是个体户呢,是不是有一个专门的银行帐户,这样对方就可方便的划钱到我的个体帐户上了呢?
请各位大虾一定解答,我不太懂。谢谢

申明:麦姐不是我挑战您。
一、国家从2008年9月1日起,取消个体取消了个体工商管理费。

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一) 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三)、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及办理时限
登记程序:受理—审核—发照;
申请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人或家庭,应当持所在地户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在受理登记30日内,做出审查决定,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本人。国家规定经营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或需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在申请登记时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核准时限国务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为30日内。
办理时限:在文件证件齐备的前提下,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为1个工作日(即来即办)。

三、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一)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1份
《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份
(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