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合盘查 会被判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1:30:20
我3号下午下班后,喝了一瓶啤酒,然后乘公交回家,晚上8点下车后,在路口接受三个警察盘查身份证,一开始配合,但之后感觉警察态度蛮横,于是要求出示警察证,警察说穿警服不需要出示警察证。我要求其出示并不在配合他,于是警察前后抓我胳膊,我本能挥动胳膊挣脱,把警察肩章扯掉。最后警察把我摁倒在地,并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说我打伤警察手部,头部,警服撕坏。并被行政拘留10天(5号到14号)。
9号在拘留所,被提审一次,
14号在行政拘留结束释放前一个小时,警察让我签了一份无保候审决定书(15号起算)。一小时后被释放,签解除拘留证明书。

注:1.我行政拘留违法行为定为:妨碍履行职务;
我无保候审决定书上罪行定为:妨害公务;
2.因警察抓我胳膊掐我脖子,我气愤下向前面的警察挥了下胳膊,但未打中警察,但 把肩章撕掉。之后我未有反抗行为。警察的轻微伤其实是在按倒我过程中自己碰的,但现在说不清了。
3.在派出所审讯时,我以为情况不重,签完字马上可回家,所以未坚持自己立场,均已签字。
4.在拘留所提审时,因警察态度好,聊得不错,我对他说过有人劝我行政复议。
5.在拘留所办无保候审时,警察出示了一张手部照片,有轻微血印擦痕。并说是因为我是北京市户口还有正当工作才无保候审。
6.我以前无前科劣迹。
问题:
1. 我这是行政拘留后又无保候审,是一罪两罚吗?
2. 公安穿制服不出示警察证我能拒绝盘查吗?
3. 有人说公安不会提交检察院。这个无保候审,只是怕我行政复议,而设的一道治我的预防手段。
4. 有人说,公安会提交检察院。手部照片是事后验出轻微伤。现在该启动刑事处罚了。两种说法哪个对?
5. 如果法院最后审判,我很有可能遭到什么样的刑罚?
我非常不希望留下前科,所以不愿走到被法院判刑(即使是缓刑)的地步,
现有律师说可以在派出所帮我撤案,但要收1.5万(律师费)+1万(与警察和解费)
但这超过我一年的收入了,我该怎么办?

问题1,无保候审根本不是罚,是把你放出来,所谓候审就是等候法院的审判。行政拘留才是处罚。
问题2,公安穿制服也要出示警察证,现在假警服那么多,谁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而且警察法明文规定必须出示证件。
第九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问题3,答对了。你的行为太轻微了,根本不构成犯罪。就算你有错,顶多拘留几天,罚点钱。但是你根本无错。为了防止你行政复议,先弄个无保候审,让你等着。忍着吧,没啥必要非找警察麻烦。
问题4,刑法明确规定,轻微刑事伤害不构成犯罪。照片是吓唬人的
问题5,就算审判,或许判个妨害公务罪。缓刑,罚钱,或许管制~都是最轻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