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关于存货的会计账务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12:13
(1)某一般纳税企3月初有关账户如下:
”物资采购”帐户余额如为5500元,”材料成本差异”帐户借方余额为450元,”原材料”帐户余额为14500元(其中有一笔是无发票收料,系从东风厂购入,计划成本1200元)
(2)本月发生以下业务:
3月5日,月初在途材料全部到厂,经验收发现短缺10%.是运输部门造成,责成其赔偿.材料已入库,计划成本5000元.

答案:(1)3月1日,上月暂估入账材料成本冲回:
借:原材料 1 200
贷:应付账款 1 200
(2)3月5日,上月在途物资到达:
借:原材料 5 000
其他应收款 643.50
贷:材料采购 5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3.50
材料成本差异 50
问题:这里为什么要进项税额转出 而且是把550都转出

看不懂你说的550都转出是什么意思。
1.这笔材料总价5500,损耗10%,即损耗550元。这550元的材料属于非正常损耗,也就是说这550元的材料最终不能通过产品销售而取得销项税,所以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要转出,即550*17%=93.5元。
2.由于运输部门负责赔偿,他们不仅要赔550元原材料,还是连同这部分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一起赔,因为这部分不能用来抵消销项税了,就等于企业损失了93.5元。

进项税额转出是税法规定的,非正常损毁的物资所负担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税款,由企业自己负担,因此该部分进项税额也要同采购成本一并计入营业外支出(如果有责任人或保险赔付,应同时借记其他应收款,损失与赔付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因此550元转出包含了进项税额和采购的成本。

这里是视同销售的处理,因为短缺的材料有运输部门赔偿,你向他收取的是价税合计。如果是正常的销售,就是销项税,进销项能相抵,但这里不是正常的销售,进项税不能抵扣,就只能转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