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营,抽逃注册资金,工商也知道了,该如何能过企业年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53:27
08年5月能过中介成立的注册50万公司,注册地址也是中介提供.现年检时工商要求提供50万资金去向.我写了一个法人暂借走证明.现在正等工商如何处理.请问各位大虾,现在我该怎么办?急急

你写了一个法人暂借走证明,正好你承认了抽逃资本的事实,要知道工商局对股东大额借款就是按抽逃资本处理的。
你除应尽快补足注册资本外,还要准备接受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非如此,企业工商年检关是不好通过的。
你可以通过关系活动一下,争取少发点款,但是注册资本是必须补上的。

1)企业年检很普通和很简单.所谓企业抽抽逃注册资金比比皆是.没啥好担心的.
2)要通过年检,关键是营业大厅的经办人.跟他关系搞好就一切OK了.
3)当然,如果已经被所属工商局准备当案例来查处,那就另当别论了.
4)反正,只要跟经办人或部门科长打好关系,一切都没问题了.否则你资料再怎么做,怎么准备都没用.听哥们劝,去走走关系,没错

大错了!法人借走等于是转移注册资金。
你应该在08年底借50万存在银行户头上面,到09年初才取出来。但中间一直都别做记账凭证,也不进行帐务处理。这样打印的08年底银行对账单就不会显示你资金减少了。
或者你应该做帐为购买固定资产、存货,以及各项费用,将这笔款项“花”掉。但前提是有合格发票。
现在你应该尽快告知老板,抓紧请工商局经办人员一起协商解决此事。否则等待你们的只有罚款+行政处罚。

朋友,你还想过企业年检?不赶紧把注册资本补齐,有可能要进监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