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 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下发的(2006)年17号文 全文 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21:14:25

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号】 劳社厅发〔2006〕1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中组部等14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
  学〔2006〕8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
  下:
  一、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就业工作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在分析
  就业形势、落实就业计划和制定就业措施时,通盘考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各地就业工
  作联席会议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
  政策的落实,积极组织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活动。
  二、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服务
  (一)加强对高校毕业生专项就业服务
  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的作用,免费开展政策咨询、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并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标准落实职业介绍补贴政策。对灵活就业
  或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要为其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方面的劳
  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举办适合于高校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各地在今
  年组织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中,要将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大力收集适
  合高校毕业生需要的岗位信息,推动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的对接。要大力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
  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推动劳动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教育部门、人事部门共
  同开展就业信息发布,联合举行网上招聘活动。
  (二)推动职业指导进高校工作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高校加强对毕业生的职业指导。发挥劳动保障部门职能优势,
  为高校职业指导人员提供职业指导方面的培训和鉴定服务。与高校合作,推动将职业指导训
  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