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找个专家给解答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53:45
A顺行B逆行.车子没有撞到一起,A说:你怎么骑的车子!B说:你怎么骑的车子.然后B抬起自行车的前轮来打A,A把车轮掰了一边去然后B放下车子来打A,A跟B打了起来 搏斗期间A把B的右眼眉弓处打肿,被别人劝开以后A到一边站着了 B从车子上拿了一根链条锁(45工分左右)对A的头部猛击A被打的到处逃串B猛追打
期间A没还手(A头部被打10多下,头部多处肿胀,右手手指.手腕严重肿胀)(B就是开始被打2-3下眉弓肿胀冲血,医院检查没有问题) 后被别人劝开 后110来到.(打完以后B把A的电动车压倒B的自行车上声称A把他撞倒 使其受伤实际上两辆车子根本没有撞到一起)
此事应该怎么解决是谁的错误,A违法了吗?A属于正当防卫吗?
A是我. B大约是找了派出所的人 派出所一直想把责任推倒我身上,这几天气的我够戗 希望非常懂法律的人能给引用法律条款来说明一下 最好是罗列一下法律条款 谢谢了~~~~~~~~
派出所想让我给B包医疗费和罚款 我是否应该包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对方要是伤势明显重于你,你是必须要罚款及承担对方医药费的。

A与B属于打架斗殴,在法律上两人都有过错,但下手重的人要承担伤得重的人医疗费及罚款,兄弟你只能怪你自己压不住自己的脾气下手太重了,你就认栽吧。

楼主的情况属于一般的斗殴,也是生活中非常普通,难取证的小案件。这种情况只要动手就肯定错了,双方哪个都有错,所以都有责任只是责任有大小,具体楼主的责任也只能有派出所来认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如果对方找了人,情况将对你非常不利,但通常很无奈,这样吧,如果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检举,申诉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祝你好运~~

从法律层面上讲,你现在最重要的是重视证据,搜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有了证据,协商的时候也理直气壮。提起诉讼胜诉概率也大 。
你这个属于一般斗殴,没什么可说的。
就当花钱打个人,他逆行他不对,你打他应该。
你赔钱没法~~~

正当防卫是指对方在攻击期间自己给予的还击。
如果在你还击B时,B仍能对你构成危险,那么这算正当防卫,没有法律责任。
B逆行时违反了交通规则,这是其一
B用条锁对A的头部猛击,属故意伤人,这是其二
B把A的电动车压倒在B的自行车上,声称A把他撞倒属于捏造事实,这是其三

应该B给A包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