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吧17岁女友带回家常住。女友自愿、我爸妈同意、如果他爸妈告- -我和我爸妈会不会是犯法、被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4:05:52
我和他想在一起可他爸极不同意、 离家出走、到我家、
如果不犯法- -他爸妈报警找上门来 警察有权利带走么- -

当然不会了 首先大家都是自愿 那有什麼好告的呢?
难道告你拐带他女儿? 不可能的 那时女方自己遗愿 而且你父母都同意
你只要不是做一些伤害女方的事的话 他们根本不可能告得到你啊??
这只是家庭纠纷 不会有事的

不管她自己愿意不愿意,你这都是犯法!
与未成年人发生性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女孩满十四周岁
女方自愿与男方发生性行为,
男方不构成强奸罪。

如果女方未满十四周岁,
无论是否自愿,男方都构成强奸罪。

才多大呀,17岁,天底下哪个家长会同意自己未成年的女儿这样?爱她,就慢慢来,先送他回家,不要让她爸妈担心,现在还不是你们同居的时候

不犯法 她满14了 我是学法律的放心

与未成年离家出走都是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