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吧17岁女友带回家常住。女友自愿、我爸妈同意、如果他爸妈告- -我和我爸妈会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3:51:59
我吧17岁女友带回家常住。女友自愿、我爸妈同意、如果他爸妈告- -我和我爸妈会不会是犯法、被告??我和他想在一起可他爸极不同意、 离家出走、到我家、
:如果不犯法- -他爸妈报警找上门来 警察有权利带走么?- -

这要看你在哪个地区了,现在有的地方18周岁是成年,有的地方是16岁算成年人,有的地方14岁就算成年人了
如果你的女朋友是成年人的话,而且他是自己愿意的,你没有硬逼他,或者是引诱他到你家住,应该从人情世故上讲应该是没事的,绝对不犯法,最多就是派出所找到你家,进行一下调解,最坏的可能就是把你带到派出所录下口供,讲完,就没事了
如果你的女朋友不是未成年人,那就麻烦一点了,但是你要也不是未成年人,派出所,最多也就教育教育你,绝对不犯法!!

上述所有回答,表明,绝对不犯法!!!绝对不会做牢,最多就是教育教育,你要是成年人,可能会被拘留几点,最多15天,就可以出来!

16岁以上就岁时成年人了
她爸妈已经没有权利了
现在不时旧社会。现在时恋爱自由的时候
如果你们相爱,那么警察也没有权利把你们强行分开
否则警察就犯了逼迫罪

警察没权利,17岁属于成年人了,有行为能力。如果是14岁的未成年人那可就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