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偏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22:39:07
我和我朋友 被人打 对方拿电棍 铁棒 开车把车牌子摘了

我轻微伤偏重 我哥轻微伤

对方5个人

他们应该做几年牢??

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的,由公安机关管辖。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并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部分,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就民事赔偿而言,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微伤不算啥,派出所给你们调解在调解不了的情况下最多治安拘留5--10天罚款500以下。不过你等拘留过了可以起诉要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我也一样被人打了法医鉴定轻微伤调解不了,还没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