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当场开罚单没缴罚款有没有滞纳金 会不会超过罚款本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7:23:47
我是山东的 半月前在江苏淮安市区 因为组合刹车灯有一个不亮 当场被开罚单200块 当天就回山东了一直没缴 我是想知道 当场开罚单的没缴 滞纳金封不封顶?

按照最新规定(2009年4月1日开始执行的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违章罚款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款本身。

从楼主接到违章通知单之日起算,若不去接受处理,从第16日开始计算交通违章滞纳金。具体计算办法是:每超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也就是滞纳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
但是公安部最近发布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的规定。这就是说, “天价滞纳金”、 “滞纳金滚雪球”现象将从此终结。

不会超过罚款本身,罚款及加处罚款不超过2倍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