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16:17
请问,税法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从2009年1月1日起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是相关会计书(2009年出版的)又说,增值税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情况之一是: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和“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有什么区别啊?会计分录怎么做啊?
麻烦各位高手帮帮忙啊~

凡是涉及固定资产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不动产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其余的都可以抵扣进项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借:固定资产(全额)
贷:银行存款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就是可以抵
"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就是不可以抵。
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得分情况:
A。2009年1月1日以前的
B。外购和自制的不动产不得抵扣,包括房屋及建筑物。
C。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非应税项目。
D。将固定资产专用于免税项目。
E。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F。固定资产为应税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游艇。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除合同签订在08年和汽车等奢侈品外)
“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即括号内容

我来回答:
1、我国从2009年开始对增值税进行了改革,把增值税由生产型逐步改变成消费型。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固定资产,可以计算进项税额,从自己的销项税额中抵扣。这实际上是给了企业的优惠政策,降低了17%的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
2、但是在有关的教科书中,这一改革由于时间关系还没有写进去去,所以老师在授课的时候,还是按照过去的规定,即企业资本性支出包括购买固定资产不能计算进项税额,其增值税款项应包含在购进固定资产的采购成本中。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以后,教科书也要改的。
特此回答!

房屋、建筑物、汽车有关的进项不能低扣,
其他固定资产的进项可以抵扣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