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与《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23:54
1.他们什么区别?
2.从以上区别中归纳中国对于法律解释的基本态度。
3.对于两项文件中的冲突应该用什么方式解决。
最好是能把《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全文给我。
完了好的有追加分。

《立法法》对立法权限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适用与备案审查等重要制度作了规定,被社会各界称为“立法的法”、“管法的法”。2015年3月修改后的《立法法》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
  在1981年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作出解释,对于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确适用法律以及统一执法尺度有重要意义。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第一,有的司法解释名为“解释”,但实际上是一部全面、系统的配套规定,其中有的内容在法律中没有相应条文,不存在解释的对象,使得这类“司法解释”不再是于具体案件适用法律时对法律文本的阐释说明,而变成了创设规则的“准立法”活动,从而超越了权限范围。第二,有的司法解释明显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使本应属于“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变成了对法律的修改,损害了法律的权威。第三,有的司法解释不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对法律规定作失当的扩大或者限缩性解释,影响了法律的正确适用。第四,有的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制定和发布抽象的“司法解释”,不利于执法尺度的统一。
  针对上述问题,在《立法法》修改过程中,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提出,应当进一步对司法解释予以规范和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针对目前实践中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和各方面的意见,《修改决定》增加第一百零四条规定,这反映了对立法规律的新认识,对依法治国的新认识。

  你好,我想你要的《决议》应该是这个吧: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一九八一年六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几个法律以来,各地、各部门不断提出一些法律部问题要求解释。同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对某些法律条文的理解不一致,也影响了法律的正确实施。为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必须加强立法和法律解释工作。现对法律解释问题决定如下:
  一、 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