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名头的发票可以报销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3:40:41
以个人名头开具的住宿发票,个人是公司股东之一,请问这样的发票能否报销?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的个人名头不可以报销,不是名称的,不能证明该项支出是公司的必要支出。

严格的讲住宿费的发票也应该写明单位的名称,任何购物消费发票都应该注明单位名称,初学会计时对发票的要求,说得很明了.但现实务操作中有些人在掌握这个问题时不尽一致,有的将别的牌头的发票也在报销中报了,但对于差费这个,如果确实是业务出差,有这个费用存在,写明原因,及有证明批办还是可以办的,但只能是特例,不能老是这样.

  一般可以的,但要分情况。
  见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属于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的支出包括以下项目:
出差交通费:员工出差购买的飞机票、意外保险等,必须是员工个人的名字;
办公通讯费:手机登记为员工个人,发票也开给个人;
出差住宿费:以个人名义入住酒店旅馆的住宿费,发票抬头一般为个人;
住房补贴:企业发放住房补贴,特别是外籍个人,员工凭发票实报实销,但由于是员工个人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发票抬头为个人;
企业招聘员工,聘请专家、顾问等,承担对方来回差旅费用:飞机票等是相关个人的名字,并且对方还不一定是公司的员工;
员工入职体检费用: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取得的财政票据或发票是开给员工个人;
企业请个人办理事项:按照合同约定个人办理事项发生的费用由公司负担,比如差旅费,个人取得抬头为个人名字的发票向企业报销;

如果个人属于按照公司要求出差或招待客户的,应该可以报销的。

为企业办事的住宿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