麾托车撞到我女儿了,医药费造事者没有垫付,是本人自己付的,我要如何追回这款医药费,要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29:05
2009年04月23日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文化中心市场内一台摩托车在我老乡的店铺门口撞伤了我女儿(才2岁1个月大)头部(造成头部左眼眉上骨头破裂凹了下去1厘米)。当时报了警立了案。造事者当时拿出2000元来付了住院费,过后一直问他追加医疗费用(现在医药费用已经超过2000元)他都推给保险公司说保险公司会赔偿和他说他没有钱拿不出钱来。像这种情况我要如何采取法律来向他追加医药费用。请各位高手指点一下好吗!

应该现行赔付,保险公司是他自己的 事情,而且保险公司也只支付70%你医药费

想走法律途径的话直接起诉就可以了,保险公司赔偿并不能成为他不给付医疗费的抗辩理由

你可以直接起诉他,这类案件可以要求先行支付

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