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工商局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县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并且通过工商局全体干部自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31:30
某县工商局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县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并且通过工商局全体干部自愿集资方式开办一座综合市场,收取摊位费和管理费,按季分红.但是后来被人上诉上级工商局纪检组.请分析,上级工商局将如何处理此案

我是河北的,我们这里早就施行市场管办分离了,我们县的市场就是工商局投资建设的,那是1988年左右的事了,在大概2000年无偿的移交给当地的市场服务中心了,移交之前摊位费和市场管理费一起收,移交之后只收市场管理费了。到2008年8月底,市场管理费也不收了(国家取消的)。
你说到的这种情况,上级处理起来应该是很棘手的。应该根据上诉人要求达到的目地出发去解决该问题。
虽然答非所问,但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