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前退休,但档案未注明工种。如何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43:56
我是省森工系统沾河林业局的一名职工。1999年相应国家号召,为减轻企业负担,与企业签订一次性“买断”合同,之后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至今。
今年2月我年满55周岁,刚参加工作时从事重体力工种,满10年。根据国务院发《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我已达到法定提前退休年龄。

但是由于我档案上没有注明从事重体力,所以林业局拒绝我的退休申请。通过咨询劳动部门,劳动部门称如果能够提供证据,即提供工资表,有可能通过申请。但是我所在单位森铁处已于2002年解体,咨询留守人员得知当年工资表已销毁,因此拿不出有力物证。

我个人认为,由于档案人员工作上的失误所造成的后果不应算在个人头上,我自买断至今,一直无收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连年增加,“买断”时的补偿金共计16900元尚不足缴纳这些年的养老保险,如果不允许我退休我实在不知该怎么办。

请给我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谢谢
为别人的错误买单,实在不甘

没有证明不好办啦!档案上要有记载是什么工种,才能提前退休,不然有点悬。

我爸爸在五金公司退休的,是55岁就退了,他厂子早就破产了。但是他的档案上有注明。你的档案上没有么?或者以前的同事什么的档案上应该就有吧!他已经交了5年的养老保险,现在已经有退休金了。
但是如果档案出问题了,就没有办法了。你也知道,现在的政府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
我已经快失望了。实在不行就多交几年的保险金吧!!找个人花的钱比这个多。

应当由原用人单位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