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叙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情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6:22:47

1978年,率先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自发由家庭承包土地,党中央领导十分重视,加以提倡,在安徽,四川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动了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最后,在政治体制上也加以改革,取消人民公社,设立农村村民自治组织。

决定草案提出了二十五项农业政策,农村经济改革和增产措施,主要有:
——保护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绝对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土地、牲畜、机械、资金、产品和物资;
——恢复社员的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鼓励和扶持农民经营家庭副业,增加个人收入;
——粮食统购价格从1978年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
——调减粮食征购基数,减免部分地区的征购任务和农业税。绝对不许购过头粮;
——迅速增加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降低销售价格,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让给农民;
——在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认真抓好棉花、油料、糖料等各项经济作物,抓好林业、牧业、副业、渔业,实行粮食与经济作物并举,农、林、牧、副、渔五业并举;
——鼓励发展社队企业,国家对社队企业,分别不同情况,实行低税或免税政策;
——增加对农业的货款,有计划地发放专项长期低息或微息货款;
——国务院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统筹规划和组织力量,从财政、物资和技术上给一些革命老根据地、偏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以重点扶持,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摆脱贫困;
——努力实行计划生育,使全国人口增长率逐年下降,1985年要降到5‰左右,等等。
所有这些具体政策,对于让农民休养生息,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生产的发展、农村经济的繁荣,都起了重大的积极作用。当时虽然提出了纠正分配上平均主义的问题,但历史形成的一些框框还没有冲破,只是强调加强定额管理,而且明确提出:“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可见当时对包产到户同分田单干的区别,从上到下都不是十分清楚的。不过,这丝毫不能降低决定草案的历史功绩。决定草案不仅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