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23:00
昨天我开车与一个电动车的人发生碰撞,后去医院检查无大碍,腿受了一点轻伤,配了一点药什么的,都是我付的钱。警察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认定我全责,双方签字确认。
他的电动车我已经帮他修理,现在对方跟我说由于腿受伤影响他的工作,要我赔偿相关的误工费,说他一直到腿完全好了 才可以工作,要我赔偿他的误工费一直到腿好。
我该怎么办?

广东胡律师:

你属于机动车辆撞了非机动车辆,并且交警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下你负全责,那么你肯定是要按“交通事故赔偿”来进行赔偿的,但是对方要你赔偿他的误工费一直到腿好这点不合理,他要你赔误工费是要有“劳动局”开具的“劳动能力鉴定书”,劳动局让你赔到什么时候你就赔到什么时候,不是由对方说了算的。

误工费你肯定要付的~

不过

你最好跟对方好好谈谈

如果伤的不重

就不要得理不让人~!

找专业医院出具证明只要他不能提供有效证明你完全可以不管;再一点你要的证明他出具不了。那他就是胡搅蛮缠,可以叫他告你就行。跟他耗着时间能淡化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