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买交强险判决还是依照交强险的标准来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6:36:31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没买交强险,现在要起诉到法院,问了别人有的说还是按照交强险的标准来判的,有的说对方没有买交强险就只能依照责任的分成来分了,是07年10月出的事故。

是按照交强险的标准来判的,07年10月已经实行交强险了

2008年2月1日以前的交强险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008年2月1日起,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关键问题看看损失是不是超出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如果损失在责任范围内,双方互赔。超出责任范围,按事故责任赔付!

应当按照交强险限额算,超过交强险的按照比例。你这个交强险上限是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