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强占土地谁来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1:21:52
82年土地第一轮承包,95年我们全体农户以口头协议的方式把土地流转给种田大户3年,合同到期后村委会不跟农户商量,又直接把土地发包给别外一个种田大户5年,合同到期后又不跟农户商量又一次直接把土地发包给另外一个种田大户,去年底合同到期,(以前种地要交农业税、交人头税,又要三上交,种地没钱挣)有的农户几年前就打书面报告给村委会要收回土地,有的没有,现在合同到期了,村委会却强制把土地收归村委会,(这片土地共有355亩,现在给国家征用造南京至杭州的城际高速铁路和中国水电四局,用于大梁制作)我请各位朋友告诉我这是否合法,我衷心的希望得到各方朋友的大力帮助,我恳请有正义感的律师朋友伸出你的援助之手,为我们主持公道。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翔圩村分水墩东城组全体村民

1:对国家征用造南京至杭州的城际高速铁路和中国水电四局,国家会给予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翔圩村分水墩东城组全体村民征地补偿费,这些钱是足够你们以后生活,也必须保证你们原生活水平。这是国家征地必须做到的。征地前一定进行了“两公告一登记”。土地使用者都会去登记,不可能是村委会的名义去登记。
2:村委会转包给大户,是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全体村民一致同意才可以转包。要有记录,要有签名。程序不合法,合同自然无效。

焦点访谈

首先要弄清是正式征用还是为了修建高速铁路而临时占用,因为这二者之间适用的程序和后果是不同的,补偿标准也不一样;但不管怎样,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补偿款也应该如此。如果是征地,应该以保障你们以后生活不因征地而降低为原则,并且还要遵循“两公告一登记”等一系列规定,以保证被征地都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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