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湛江普通话考试结果查询在那个网站可以查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15:40

关于湛江市2009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安排的通知2009-03-12 11:56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2009年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取消5元/人的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集体报名的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为80元/人,由所在学校出具确认学生身份的集体报名公函)。
二、为方便考生缴费报名,节约考生时间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设四个考场,代理考生缴费报名,并协助组织培训、测试、发证的工作。考生可直接到定点考场交费报名,填写报名表格。湛江市语委办不办理报名业务。考生报名时须带本人身份证,缴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相片2张,并填写个人详细资料。考生在测试时必须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
三、2009年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日程安排:
(一)3月16—27日接受报名,3月28—29日培训,4月11日起组织测试(考生请留意考场具体公告,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请注明);5月18日可领证书。
(二)6月23—30日接受报名,7月2—3日培训,7月18日起组织测试(考生请留意考场具体公告); 9月7日可领证书。
(三)10月9—16日接受报名,10月17—18日培训,10月24日起组织测试(考生请留意考场具体公告);12月7日可领证书。
四、测试成绩在测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需要查询考务安排或测试成绩,可拨打960111222(用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拨打)。有关测试的动态消息,可浏览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http://www.zhjedu.cn,可用中文实名直接输入网址搜索)。
五、考生须在发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到考场领取证书(委托代领的需同时出示证书持有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到湛江市教育局语委办领取。证书的保管期原则上为一年,逾期不予负责保管。考生测试成绩69分及以下的不发证书,由湛江市语委办发普通话测试成绩单。
市语委办只对遗失或非故意毁坏证书的情况开具成绩证明,对未经省语委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