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刻公章为了求职,负什么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9:42:12
由于自己需要向求职单位出示离职证明,而原单位不给办理,自己私刻公章证明事实,用后就废弃掉,这个要负什么法律责任》?请高手解释下,谢谢。

涉嫌伪造印章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章罪,但是没有人告你的话就没事,

看情况了,如果原单位是普通企业则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2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原单位是国家机关,则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根据你说的来看,情节并不严重。

有人已经说得非常清楚了,我只是提醒你一下:不是没事,也不是没人告就没事。刑事案件中,只有重婚罪、虐待罪等家庭、侵权犯罪是没人告就没事。对这件事情,是没案发就没事,但不代表行为人不犯罪。另外,没有“伪造公章罪”这个罪名,准确的罪名是“不只是随便说说”网友说的那样,因为罪名是确定的,不能由我们胡诌,而且是一个字都不能出错,法律是严肃的。

没事,最多开除你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