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破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16:40
为什么?我听我 妈通电话时说,说 有人欠30万,但破产了,钱又不能要回来! 为什么不能啊?难道他没钱就这样白白没了?

您母亲说的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破产,这样的公司法人代表只需将自己的注册资本支付债务。比如有人申请开办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欠债1200万,债务人申请宣布其破产,这个人只需还1000万,就是这个人自己还有1个亿,也无需多还债了。但是无限责任公司就需要付无限连带责任,即拿自己的前还债!

 一、《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二、所说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因为有破产法,西方发达国家(包括香港在内),一个人如果宣布破产,那么他就可以合法的不继续支付所有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也可以不继续支付所拖欠的债务

一个公司破产以后只能把他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额,把财产卖卖的钱先还银行贷款,再还职工工资,最后多下的钱才能还债权人,按照比例你只能拿到很少的一部分甚至没有

破产的因素比较多,看欠谁的,主要和现金流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