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个法律问题:我被打了,请问怎么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39:28
4月16号上午10点左右,我在家上网,女友在卫生间洗衣服。突然有人在外面很大声的敲门,并大声的说着宁波话(我是外地的,在五楼和别人合租三室一厅的一间屋子),我叫我女朋友去开门,她说她不敢开,当时我想应该没有什么意外吧。就去开门,一个说宁波话的女人,大声叫嚷着想冲到我租住的这套房子,我当时急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情(我听不懂宁波话),就把她从我们客厅里往外面推出去,她看我推她,大声向楼梯下喊着什么(事后我才知道是叫她老公,说我打她)?并试图再进入我房间,我用手把她拦在门与门框之间,不让她进来。不一会一个男人从四楼楼梯冲上来,对着我头部打了十几下,我退向我的卧室过程中,被打倒在地。她和那个男的对我拳打脚踢。后停下来,那男的威胁我说以后不要住这里了。之后我报了警,警察来了都做了笔录。这时我才知道,他们打我的原因,是我女朋友晾的湿衣服滴水下去把他家的衣服搞湿了。我女朋友说那女人以前来很凶的说过一次,当时我女朋友一个劲给她道歉,说下次不晾拉。可是我并不知道这个事情。这次晾出去是因为外面在下小雨,我女朋友以为没有人晾干衣服出去,所以没有在意。这一切在我被打之前我都不知道。后来去医院检查,我鼻子被打骨折,牙齿打松了,嘴皮里面打破了好几处,每天只能喝稀饭。请问我能告他门非法闯入我的住宅行凶吗?派出所说是小事情,邻里纠纷,可是,他非法进入我的私人空间,并不分青红皂白就把我打成轻伤了。我能告他们,要求赔偿和对他进行刑事拘留或者坐牢吗?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虽然这是邻里纠纷,但是这已经构成了人身伤害。公民有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的权利。
1.他们在你表示不欢迎他们到访之后还强行进入你家,是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2.对你的人身伤害,可以告他们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3.要求对你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同时,你要是上诉的话,在当地请一个律师吧。经济比较困难的话,就去法律援助中心求的免费的援助吧。
我是法学院的学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O(∩_∩)O~

非法侵犯他人住宅,并可以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了。无论你们之间的过节起因什么,打人肯定不对,而且他们的情形依你所述至少可以治安处罚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被打所产生的费用。建议你起诉,诉讼费没有多少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据此,你可以要求派出所立案处理,对其丈夫进行拘留。

2、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