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同一预收货款合同能否做多次的预收货款登记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40:20
我公司在2月份签订了合同,并且在2月份预收了部分份货款,已经到银行收汇了,4月份的时候剩余的货款到账了,还是要做预收,请问同一预收货款合同能够做多次的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吗?在做预收汇款登记前,是否需要在预收货款合同中添加此笔预收货款的资料呢?

只要货物没有进口,那么收到的相应的款项就属于预收货款。货款进入待核查账户中15个工作日内就要上网做登记。合同的金额应该是可以修改的,不能的话就去外汇局问下有什么办法,因为预收货款是最先出来的政策,比较麻烦,录错了就没办法修改。其实在合同登记的时候你就应该是把这个合同中所有的预收货款总额登记上去的!一个合同登记可以对应多个提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