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这样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9:39:45
我的父母告我二哥赡养与争夺房产一案,我是我们家的最小的女孩同时也是这个案件中的当事人 ,我母亲因在此案件中被我二哥夫妇2人的暴力行为刺激的遇事遇人多就紧张的说不出话来,我父亲不善表达且常常说话没什么逻辑。这种情况下我想为他们在法庭上陈述,但诉讼书上我不是原告而是我的父母,我可以为其陈述吗?如果不可以为我父母做代理人,那可不可以成为被追加当事人?或者以第三人的形式出庭?
因为打人的情节不是很严重,警察那里说我们是一家人,且情节不严重只是把他们拘留拉两天教育拉一下,
还是民事行为,我父母考虑主要是赡养与房产的问题应该找自己人就可以,实在不行再请律师!

打人是刑事案件,不用上法院,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是很长时间以前的事了,就搜集一些邻居的证词。
房产纠纷是民事案件,房屋原产权人理应是原告。你们应该可以共同当原告。还可以做代理人,也可以做证人。因为你们家庭内的案件,本身原被告双方都是一家人,你虽然是你父母的直系亲属,应该也能做证。至于代理人,有条件的话还是找个律师的好。

可以作为代理人。首先你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其次房产可能也有你的利益,那你除了二哥还有一哥或姐,也要被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