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知道“督办管理”属于什么职业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3:49:37
现在在船厂负责很多事情的督办,比如生产上缺材料要催的,工艺孔开错了需要技术部门修改图纸的,基本都是需要其他部门协调,然后我就去督促人家快速办理。目前自己还不清楚到底是属于哪一行的,挺郁闷的,大家知道的讲解下啊,帮帮忙。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国税系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处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依据总局《关于实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国税局稽查局和各级国税局稽查局必须设立督办案件岗位,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督办案件的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 省局督办的案件主要包括:

(一)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要求上报查处结果的案件;

(二)省局领导批办、省纪委和省有关部门转办,要求上报查处结果的案件;

(三)在全省或省辖市、县(区)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税务违法案件;

(四)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办理跨地区的重大案件或协查案件,可以报请省局督办;

(五)省局认为需要督办的其他案件。

第四条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需要报请省局督办的案件,应填制《督办案件申请表》写明督办案件的简要案情、原因及要求,报省国税局稽查局审批。

第五条 对列为省局督办的案件,省国税局稽查局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案发地区省辖市国税局发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督办函》。

第六条 相关地区接到督办函后,应迅速组织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在检查前3个工作日内向省国税局稽查局上报案件检查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及重点、检查步骤和要求、检查人员及应注意的检查事项。

第七条 对总局交办的督办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督办案件,省国税局稽查局应按照领导要求及时派人深入到相关地区与检查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查处方案,并报省局领导同意后实施检查。

第八条 对省局下发的一般督办案件,原则上应由各省辖市国税局稽查局直接组织查处,不得转交各县(区)国税局稽查局查处;对有重大影响的督办案件,由省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省局领导要求组织查处。

第九条 相关地区应按照督办函确定的时限填报《督办案件情况报告表》,报告案件情况及查处进展情况。对在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