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质权的一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27:34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于乙,随同母马转移给乙的还有马鞍跟马鞭。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就行使质权的范围等问题双方发生纠纷。
问1,小马驹的所有权属谁?为什么?
2,乙的质权效力范围如何.为什么?

谢谢哈····

1 小马属于甲,因为孳息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对于孳息仅取得质权。
2 动产质权所及标的物范围,主要包括从物,孳息,质押财产的代位物。(人大社民法第四版328页)

马驹属于甲的。乙的质权限于母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