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协议书是不是有受法律上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51:50
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哥哥做手术需要30万 他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救哥哥 她那里一个比较有钱的人跟定她了一份婚姻协议书 帮她哥哥付手术费 然后要她跟他结婚 她不喜欢那个男的 如果她不嫁给那男的 她会怎么样?谢谢你 我很想知道答案 麻烦你呢

不嫁的话就看怎么定性了,不过如果不结婚,怎么都得还钱
如果约定的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就没有效力,因为人身关系不得约定,因此合同无效,那么就要还钱
如果说明是彩礼,那么没有结婚,还是应当返还
如果是在是困难就先这样拿钱吧~不过婚姻总是不能强迫的,就算结了,真不想过了,一年之内得以请求胁迫婚而主张撤销的

婚姻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不想嫁,就得离婚。

有赔那个男的损失

别听1楼的,他不懂却在这里胡说。
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不受协议约束的。那个女孩子如果不想嫁,任何人无法强迫她,法律也不会惩罚她,因为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但是,她收取的30万元必须返还给那个有钱人。因为这三十万在法律上应该定性为附条件的赠与,即赠与这三十万是有条件的,是以结婚为条件的,现在既然女方不同意结婚,则条件不成就。条件不成就,赠与就不生效,所以必须返还。
既不想结婚,又想保留这三十万是不可能的,要真能这样就对男方太不公平了,你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