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向基层法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查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1:14:32
本案曾在市城郊法院立案和开庭审理,并财产保全查封我的房屋(查封时房屋正在装修),如今查封已有一年之久,导致装修材料存放过期,城郊级法院依然判决,请大家支个招,我应该怎么办?(注:我有房产局\房屋改办100%产权证明,原告方没有)
这样子有用吗,像这种案子最长的时效有多久?对方合同很显然是不行的,对方他是内地户口又不是公司职员,在海南参与集资建房.而我方是公司职员,又是本地户口所以我方才能办下房产局\房屋改办100%产权证明.

1.一审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院长批准以后可以延长6个月,再延长要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你的案子一年还没判决是不正常的,可以联系审理本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了解情况。
2.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查封了你的房屋的话,他要提供担保。
3.查封的时候法院会下一份裁定,你找出这份裁定,看下查封的期限是多久?如果已经过了这个期限,那么你写一份申请书给法院,要求解除财产保全,并让对方赔偿因财产保全而给你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