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被开除,为什么要我写离职申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23:44:40
我是在一个健身房当前台,一开始有四个人前台,但是后来主管说最后只留下三个人,可最开始招聘的时候他们并没说只要三个人,而且既然只要三个人为什么还要招聘?
今天我接到主管的电话,说我明天最后一天上班,让我明天去公司写离职申请,然后下班以后把公服还回去,被开除我都已经做好准备了,但他凭什么让我写离职申请?我又不是主动辞职的。
现在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写离职申请,他们是不是就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还是试用期,工作了两个月。
如果他们应该给我补偿的话,那应该是多少?我现在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月薪800。
能不能给点见解性的回答,二楼的是答非所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他已经违法了!你可以要求下列赔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2个月的2倍工资 也就相当于4个月工资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你可以要求赔偿半个月工资

建立劳动关系这已经是事实 不用怕没的签合同他不履行那些劳动合同上的义务 他不认就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就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再不成 就申请劳动仲裁。。他丫的死定了~

广东胡律师:

你当然可以不写那份“离职申请”,那本来就是公司逃僻《劳动法》惩罚来的,你不写离职申请公司如果要开除你,必须按《劳动法》来,不然不仅要支付你工资还要支付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个公司让你写离职申请,是在逃避法律责任,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除外。让你写离职申请,就说明是你主动提出辞职
他不敢不给你发工资,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是你写离职申请,那是你主动离开的,那公司不会违约,签了合同,如果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嫩炒你鱿鱼的,如果违约,公司要给你违约金。
既然他们这样,好聚好散吧。没意思的。

试用期,没有劳动合同,你们互相都没有责任,人家想开就开,你想走就走

让你写辞职申请是单位怕承担责任

在试用期如果劳动者达不到单位的要求,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单位得说明你哪里不符合单位要求,如果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赔偿金

辞职申请你可以不写,单位也权利扣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