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中有关著作权的案例分析题,请高手详细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0:49:01
著名歌唱家刘某于1971年被迫害致死,临终前将其回忆录手稿送给好友王某。该手稿扉页上写有“吾将不久于人世,仅以此绝笔赠吾挚友,望珍藏密室,令其永不面世”的字样。王某依遗嘱密藏之。1995年王某病故,其继承人王子-获得该手稿。2001年,王子将该手稿借给学者孙某,供其研究刘某生平时参考。王子在出借时声明“根据作者遗愿,手稿不得公诸于世”,孙某应允。2002年,孙某在征得刘某的继承人刘子的同意后,将手稿以内部资料的形式刊印400册,在一定范围内散发。

根据著作权法及其它法律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刘某在手稿扉页上题字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
(2)王某对手稿是否享有著作权?为什么?
(3)王子对该手稿是否享有著作权,为什么
(4)谁对手稿享有著作权,为什么?其中哪些著作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5)刘子对手稿享有哪些权利,为什么

孙某刊印手稿并在一定范围内散发是否侵权,侵犯了谁的什么权利,为什么

回答一下,不一定正确啊
1.刘某什么行为,不知道专业上怎么称了,反正就是类似于遗嘱的民事行为呗
2.王某无著作权,他不是作者
3.王子更没著作权了,不是作者,也没有法定理由获得著作权
4.著作权始终都是刘某的,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维护作品完整权无时间限制
5.刘子可继承著作权,除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维护作品完整权,其他权能都可继承

个人认为孙某应该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因为该作品一直未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