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03:04
多选A 公司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 B公司财务报表无虚假记载
C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 D公司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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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D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为主板和创业板:
主板 :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创业板: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四)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