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多少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几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4:08:23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A. 10% 10 2
B. 3% 10 2
C. 3% 30 2
D. 3% 10 5

答案是B

第一百零三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