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犯了抢夺案,承认当天强了三次,一共不到一千元吧。现在判了,一年半,罚金4000元,判的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0:24:41
现在判了,一年半,罚金4000元,判的重吗?他不服上诉了。结果会怎么样?会维持原判还是加重?会判缓刑、拘役、管制吗?

根据刑法第267条,抢夺罪“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你说的情况属于数额较大。
关于共同犯罪中的主犯,从犯,要视犯罪情节比对主犯从轻、减轻处罚

你提到的案件,判罚不算重了。因为抢了三次,金额反而不是很重要了。判缓刑、拘役、管制是不可能的了。上诉肯定是维持原判了。

另外,这种人还是好好改造的好,难不准明天,各位看官中的哪位又被抢了。

不重应该七八年

太轻了

不重;现在人的法律意识不能再这么浅肤了

不用说,那位看官就是三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