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丁律师在代理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2:07:12
案例:徐某因自诉案件与某律师事务所签了委托诉讼代理协议。律师事务所指派兼职律师丁某(某法学院副教授)担任徐某的代理人。丁某担任徐某的代理人后,徐某按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办理了委托手续,但丁某又私下向徐某要了2000元的交通费。在代理过程中,徐某又想聘请另一律师事务所吴律师与丁某共同代理此案。丁某知道后,对徐某说:“你要是聘请吴某,我就退出代理。”在徐某坚持聘请吴律师的情况下,丁某拒绝继续代理该案。在徐某提出解除双方的委托关系的情况下,丁某扣留了徐某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试分析:丁律师在代理活动中有哪些违法行为?
只需要违反了那些就可以了,作明细注析

你跟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合同中对交通费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的执业纪律是什么?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规定,律师的执业纪律主要是以下几点:
律师在执业机构中的纪律:
一、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律师的执业活动必须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管理。
二、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同时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和一个法律服务所执业的视同在两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三、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四、律师不得违反律师事务所收费制度和财务纪律,挪用、私分、侵占业务收费。
五、律师因执业过错给律师事务所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在诉讼、仲裁活动中的纪律:
一、律师应当遵守法庭和仲裁庭纪律,尊重法官、仲裁员,按时提交法律文件、按时出庭。
二、律师出庭时按规定着装,举止文明礼貌,不得使用侮辱、谩骂或诽谤性语言。
三、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四、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已与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五、律师应依法取证,不得伪造证据,不得怂恿委托人伪造证据、提供虚假证词,不得暗示、诱导、威胁他人提供虚假证据。
六、律师不得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情有关的信息。
律师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纪律:
一、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尽心尽职地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不应接受自已不能办理的法律事务。
三、律师应当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所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四、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有权根据法律的要求和道德的标准,选择完成或实现委托目的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