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帐务处理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52:58
公司是外资私营公司,从去年12月开始筹建,09年1月拿到执照,1月建账,注册资金4月份到帐15%,但一直没有业务,没有收入,日常办公费用是国外总部把美金以佣金形式汇到个人卡上,收到钱,做账:借:其他应付款--总部,贷:现金 。使用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现金。这样做对吗?是不是应该直接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其他应付款, 走了一笔现金,而且附上了单位名义的收据,是不是很多余?本人财务新手请多指教!
还有按税务的要求公司在3月份已经把“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转入损益,但公司还没有业务,而且由于独立核算的非代表处,银行帐户不能收国外的作为办公费用的美金汇款, 故这两月也是像以前一样把钱以佣金的形式汇到个人账户,作为现金来用。而且作为借款入了帐,可以这样吗?

不多余。

这样做是对的。

你汇款这个是可以的。

你的开办费的处理存在疑问。

新准则的规定是开办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旧准则的规定是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当月转入当期损益。

你现在还挂在长期待摊费用,这个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