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职工身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8:21:19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一点我不太明白:你既是武装部的职工,按理应该是地方行政编职工或者行政事业编职工,怎么可能又是地方正式干部哪?武装部的职工身份和地方干部身份是不一样的。有的武装部里有地方干部但那肯定不能叫职工。
另外,由于你们那没有参谋,所以职工或者地方干部干参谋的事是没有办法,但是,无论是职工还是地方干部,毕竟不是现役军人,有些军事活动是不宜地方人员参加的,就像有些地方活动不让武装部的军人参加一样,再正常不过了,所以没什么亲娘后娘之分,大可不必为此劳神。
再有,如果你调离武装部,你到其它单位可以保留你原有身份,但人员编制是单位固定的,肯定是带不走的。
武装部的职工,也分为正式工和临时工,经当地人事局和武装部一起招考的,属于正式工,也就是事业编制;武装部自己组织招聘的,应该是临时工。武装部职工的待遇,与武装部的军人待遇无关,与当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样的,各地职工的工资待遇也不相同。
武装部:国家机关单位为维护地区人民安全而设立的部门,用于维护地区人民正常的活动秩序,有别于警察,属于民兵组织。
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民兵干部的管理。
2.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搞好民兵预备役的登记和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3.负责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抓好全民国防教育。
4.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好各项战备和执勤任务,协助维护好社会治安。
5.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6.搞好平时的兵员征集工作,战时组织实施兵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7.参加武装部的自身建设,完善资料管理。
8.积极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减轻政府和群众的负担。
9.协助民政和有关部门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10.积极配合地方中心,完成党委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老兄 还没搞明白啊,你可以直接问你们那里的人啊。
武装部是个很麻烦的地方,县级的话是团级编制,受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武装部的干部,也就是说你那的部长啊 科长啊什么的,都是现役军人,都是有军衔的,直接受军队领导,同时呢,地方上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