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婚早育的孩子为什么要先交纳罚款才给上户口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16:02:50
我的孩子 是早婚早育的孩子 为什么要先交纳罚款才给上户口? 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法律,和明确的规定? 那么有的话是否要交纳18000元的罚款呢! 如果有罚款 需要交纳多少钱???

户籍管理,是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负责;“上户口”是大家对于办理入户手续的俗称。
根据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新生婴儿入户手续时,公安机关因为需要重新打印该婴儿的户口页,所以会收取几元钱的工本费,除此之外不会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个别地方政府为强力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会将计生部门管辖的收取违反计划生育小孩的社会抚养费,前置于新生婴儿办理入户,即:将计生处罚作为办理户口的前置条件。实际上,这个属于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将两项属于不同领域、没有必然联系的政策,人为绑定并设置为门槛。实际上,这是将大人(小孩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后果,强加给第三方(新生小孩并不是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以小孩无法取得户籍为代价转移违法后果的承担者。
对于这个问题,近年来,公安部多次反复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和要求,正在积极纠正基层政府的这种不当的做法。但是,这样的现象仍然还将在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地区继续存在。

我来回答:依据我国户口管理条例应该给上户口的,公安部有文件规定超生的必须给予落户。然而落户是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所和户政大厅控制,在县级政府会有一些办法和措施贯彻我国的计划生育条例。所以公安机关在给新生儿落户时不能够完全的落实公安部的文件,有很多时候是要听县级政府的意见和措施。
不排除个别人出于某种目的|||||||

上户口了你会主动交罚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