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纳税人的几个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5:57:47
由于是新手,很多问题想请教名位高手,请大家不吝赐教,谢谢

我公司是做贸易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正常的有票据的进出货都晓得咋处理,我想问的是处理帐务时需要带一点技巧性的问题:
1、进一台机子有进项票,无销项票(也就是客户不要发票的那种),如果按常规方法处理,这台机子就务必存在库房里,但实际上又销出去了,怎样来平这种帐务呢,如果不处理,时间长了,库房里的货就会很多,但实际又无库存,望高人解答。
2、接着1的话题,类似于这种不要发票的客户,收回的这笔款又该怎样处理呢?
3、一般纳税人的福利费、餐饮费、广告费,甚至听说电话费都只能按比例报销,否则就要进行调增,这个比例又是多少呢,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比例是一样的吗,但小规模纳税人对电话费好像没有要求吧。
4、另外,我们公司还有给客户的返利(金额还有点大),这个是没有发票的,而且也不可能有发票,类似于这种款又怎样做帐呢,不可能找那么多其他发票来冲销的,有没有其他办法呢?
呵呵,问题多多,希望大家多一点点耐心,尽量讲述清楚一点,因为我确实无太多的实操经验,谢了谢了,真的谢了!再次深表感谢!
谢谢cnnb0574老师的解答,我想可能是我没有完全把我的意思表达出来
附加说明如下:
1、无票也可作销售,这个我当然知道,但老板的本意是想规避这部分的税收,有没有更他的办法来处理呢?
2、附加说明同第1项。
3、一般纳税人的电话费也有作规定吗?
4、不懂答案的意思

1、无票也可作销售的,增值税申报表中,专门有未开具发票一项的
2、无票销售也是销售,和平常一样做,或者你自己开票好了,客户不要你也可以开票啊,自己留着好了
2、福利费不能预提了,要实报实销,但不能超过工资14%;餐费入业务招待费,税前列支60%,不超过收入千分之五;广告费因行业而异,但当年未抵完的,可以留下年再抵
4、视作销售

1。你们是做贸易,有进必有出,所以你想不开出票去,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开进进项票。不然形成库存的话,最终不管你怎么处理库存都是要交税的。如果你库存太大,建议你还是自报掉一部份
2.不通过基本户收款。
3.福利费是税前列支是工薪的14%;业务招待费(你说的餐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收入的5‰ ;具体你看一下所得税法便知。
4.同2,不记账。

1、账务上做销售处理。在纳税申报表上无票收入行填列。
2、账务上做销售处理,收回货款冲减应收账款。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发生福利费按工资14%内扣除、业务招待费按计税收入0.5%与业务招待费60%孰小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按计税收入15%扣除,电话费如果是公司电话费即电话费发票名称为本公司名称可以据实扣除。
4、给客户的返利属于佣金不能超过收入5%,按劳务代扣扣缴个税。若找其他发票来冲销,属于偷税行为。不符合税法规定。风险较大。
作为财务人员要有清醒的头脑,你协助偷税,要考虑你的承受能力。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