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等,希望能人指点一下(土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1:50:46
现在我在农村,有这么一个问题:对承包的土地的地界产生了纠纷,实际上很明确,多次测量过,但对方就是不承认占了我的土地,村里、乡里都出面了,但对方就是不接受调解,现在应该怎么办?向法院起诉,法院说这种事应该找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进行行政诉讼。到底应该找哪个部门,如何处理?
谢谢大家!答得好还有加分!
到底应该到哪个部门解决?是到土管所吗?
如果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应该找谁?

1、土地确权,不属于民事纠纷、而属于行政处理的范围,应当由村委会协调、或由发放土地证的县级政府确认:找土管所或国土局或县政府。

2、如果是土地承包证没有错误、对方只是故意侵占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

3、是应找法院起诉、还是应找行政机关:关键在于土地承包证是否正确,如果土地证确权不明,只能找行政机关;如果是权属分明;对方强占,属于民事侵权,就是法院应受理的范围。

在农村。因土地的纠纷问题很多,一般情况下由村里就可以解决了,都是乡里乡亲的,看来你的问题已经闹大了村、乡都解决不了。你还是要到法院去诉讼解决,因为村。乡只有调解的权利,没有强制权,诉讼的前提是 你要有充足的证据如用GRS定位,村上和邻居的证明对方占了你的土地。还有承包前后分地是的数据等。
我建议你通过村上的老人们调解解决比较好。

这类案件不合法院受理,法院的回答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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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国土局,乡里有土地所,就是土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