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的快进来帮帮忙看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04:37:03
我09年2月16号去找工作(17号上的班)。面试的时候老板跟我说上班时间是早上10点到晚上11点。蒽我答应勒时间还可以。签合同的时候老板拿勒张合同让我签。以前都没签过合同他拿过来叫我签下,我就签勒。我共工作勒2个月12天。之前我有提前跟他说我要出国工作勒(邻居的亲戚叫我去给他打工)。他没说什么。到4月30号我要去拿工资他说要照合同上的扣我一个月工资。后来看勒一下合同是有这样写不满一年口工资1个月。但是面试时他为什么要跟我说早上10点多到晚上11点呢。是不是欺骗的行为。起初我还以为一天半天到凌晨2点多 结果连续1个多月这个样子。而且在我去几天后。有个工人因为上班时间很晚而早上晚上班几天结果被开除勒。就产生勒我一个害怕的心理==被开除勒就完蛋勒。谁来救救我帮我看看那个月工资有没有得拿。本身我家庭也是很乱。又碰到这种事。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你讲述的情况,应该是单位让你们加班,没支付加班工资吧?如果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关于合同中“工作不满一年扣一个月工资”的条款,其实就是等于单位跟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为一年。只有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培训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跟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否则就是违法的。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拨打劳动局热线电话:12333具体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