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合社是一个国际性的保险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0:55:12
正确还是错误?

劳合社不是一间保险公司。劳合社是由若干独立管理运营的加盟成员联合组成的保险社团组织。但组合里的成员各自为其承保的份额承担风险。加盟成员的构成如下:

承保成员 – 在劳合社获得许可具备承保能力的公司、有限责任合伙以及个人。其中,法人成员指为承保劳合社保险而成立的公司或有限责任合伙。

辛迪加 – 若干承保成员组成的承接保险业务并受管理代理公司监管的单位。尽管辛迪加常常被视为承保单元,它不具备法律地位。

管理代理公司 – 管理代理公司指获得英国金融服务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批准管理若干辛迪加的公司。

你是否指的是劳合社在中国设立的分公司?

劳合社已经有了300年的历史,最初的劳合社并不是一家保险公司,而是一个为保险人提供交易的平台,是由个人成员和公司成员组成的承保社团,或者说是一个保险交易中心,也就是一个保险市场,与纽约证券交易所相似,但只向其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的服务,本身并不承保业务。但劳合社也是一个英国政府承认的法人组织。
http://baike.baidu.com/view/219869.htm这里有劳合社的具体介绍

关于劳合社中国再保险公司

由于劳合社是一个保险市场而不是一家独立的保险公司,这样就不符合中国《保险法》的规定,劳合社的特殊形态,对于中国的法律而言确实有些独特。中国《保险法》目前规定的保险经营主体主要有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经纪人和代理人等。劳合社这样的机构或者市场,在中国的法律中并没有对应的规定。所以,当年劳合社进入中国的时候也是经历了多种波折,经过多方磋商之后,由于劳合社独特的经营模式在中国现有保险法律中无章可循,面对利润可观的中国市场,劳合社最后选择摒弃在其他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一贯经营模式,破例以设立子公司的形式落地中国。劳合社在中国以再保险公司的形式进入,2007年3月,劳合社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获准开业。劳合社所获得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