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能让学生面壁思过?这些事算体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2:46:15
最为一名预备班学生,我们班主任经常对我做以下事情:
1.被老师叫到办公室,骂我
2.还被老师罚抄100遍,导致第二天生病,没上学
3.被老师叫到教室后面
4.被老师赶出教室
(3.4加起来大约30分钟)
5.最严重:让我在老师办公室面壁思过
请问以上有没有属于体罚?
今天又被老师罚站,我和老师说了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骂我,还让我去校长那儿告他,这让我怎么办?
补充一点:我成绩很好,每次都前3名,是个男生,但我纪律不好,这就是令我为难的地方。
我同学成绩不好,就去校长那告了老师!!!

是属于体罚!
体罚,是教师对学生肉体实施惩罚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殴打、罚站、下蹲、超过身体极限的运动、刮脸、打撕嘴巴等行为。变相体罚,是指采取其它间接手段,对学生肉体和精神实施惩戒并使其受到伤害的行为,如劳动惩罚、抄过量作业、脸上写字、讽刺挖苦、谩骂、烈日下暴晒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中已明确规定“禁止体罚学生。”
建议你和学校领导反映一下。但也要顾及老师的面子,别说的太严重。以后你们还要见面的。留有余地比较好。

当然算是体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等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难道政治老师都没有讲到的么?

给你两条路:
1:继续坚持
2:走人

当然有!而且很恶劣!

算!但是我想你自己是不是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