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帮助可怜的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47:08
我父母不和很多年,为了我母亲坚持不离婚。我父亲在外面有女人,大约从我四年级开始,我现在高一了。我爸又没钱,我妈辛辛苦苦维持这个家。可是我爸居然和我妈说无论怎么样还是会离婚,在我妈拿出10万块钱或卖掉房子钱的一半。这个家里没有一样东西是他买的,这个家的存在没有他的功劳,而且他又对不起我妈,为什么还要给他钱?我希望他们离婚,这样大家都是一种解脱。我想我妈过得太苦了~~~~~

我不是专业的律师,但是我是预备役的,我会尽全力帮你,也真的希望可以帮到你。

离婚是必然的,但是不要同意你爸的提议,千万不要让你妈跟你爸签署任何有关财产以及子女抚养的协议,那样会构成协议离婚,无法起诉,也无法维护你妈妈应有的权利。

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起诉书中说明以下几样事实,可以的话附上相关证据:

1、你父亲对婚姻不忠,存在外遇,时时不归家,而且毫无愧疚之心,毫无反省之意,对妻子从来没有尽过丈夫的职责,对孩子从没尽过父亲的职责,只会花天酒地。

2、你父亲没有稳定收入来源和积蓄,从不愿意承担家庭的职责,家中的财产都是妻子的劳动所得,家计也是妻子在苦苦支撑,孩子的抚养更是如此,父亲从未出力。

3、你父亲多年来要求离婚不是为了争得孩子的抚养或者解脱婚姻的束缚,而是要摆脱自己的妻子儿女,顺便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侵占妻子的财产,包括房子和积蓄。

起诉要求包括以下几项:

1、孩子的抚养权归妻子,因为丈夫不是合格的父亲,不能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外遇对象更加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因此每月丈夫应该支付抚养费用直到孩子满18岁,只得拥有探视权以免对孩子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2、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平分,而应归属妻子,理由是丈夫并未支撑家计,而且未尽抚养义务,所谓共同财产实为单方财产,妻子对家庭付出较多,理应分得更多的财产。因为需要尽抚养义务,所以房子当然归属妻子。

3、由于丈夫存在不忠行为,也对孩子以及妻子的生活构成极恶劣的影响,所以可以以妻子和孩子为对象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鉴于丈夫可能没有支付能力,建议法官在财产分割当中考虑剥夺丈夫的份额以作为精神损害赔偿。

证据如何收集,可供参考方法如下:

1、拿你的MP3,调整到录音状态藏好,然后你与你爸爸谈话或者让你妈妈问他,外面的女人怎么样,你离婚到底是为了什么,有没有打算抚养孩子之类的问题,录音内容可作为证据。

2、你主动申请出庭接受询问,说明家庭的实际情况,对父亲的作为进行指责,对母亲进行歌颂,如果可以请说明父亲的作为对你成长的恶劣影响,最好能够在法官面前当庭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