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的所得税核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16:22
2009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大海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为200万元,该项投资于2009年3月1日取得,取得时成本为2000万元(税法认定的取得成本也为2000万元),该项长期股权投资2009年持有期间除确认投资收益处,未发生其他增减变动事项。假定甲公司和大海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相同。甲公司没有出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划。
问:算暂时性差异时,“甲公司没有出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划”这句话起什么作用,不明白。

按照税法规定,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税,即作为投资企业,其在未来期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有关现金股利和利润时,该部分现金股利或利润免税,在持续持有的情况下。该部分差额对未来期间不会产生计税影响。

“甲公司没有出售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计划”这句话的意思是,甲公司会持续持有大海公司的股权,不会出现股权转让收益,而大海公司分配的收益又是免税的。所以,现在甲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对未来期间不会产生计税影响,在计算暂时性差异时,也就不用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了。